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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李金忠 | 离婚能不离产吗?

2016-10-10 西安律师李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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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当事人问我:“我要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当他们知道也许共同财产要平分甚至多分给对方的时候,内心的失望与痛苦,是无法掩饰的。在离婚率高居不下的今天,我们要怎么更好地隔离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财产风险呢?这篇文章也许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这样看来,进了围城,财产都被圈起来了啊!

  不要沮丧,我们不是还有理财工具嘛~

  我们还有保险,信托各种工具啊。先讲一下接地气的保险。

  保险与一般的家庭金融资产不同,它需要指定受益人,无论婚姻是否出现危机,指定受益人都可以保住自己的资金。因此保险具备资产保全、家产传承的特点。

  1、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对此可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因此在离婚中夫妻双方人寿保险分割达成一致,基本不会有什么矛盾不和。

  一、人寿保单现金价值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主要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离婚时候,人寿保单现金价值的分割方式

  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3、责任险

  家庭中的责任保险主要是机动车责任保险,也多为一年一缴费。因此在责任险分割时候应该比较容易处理。

  4、父母为孩子购买的保险

  如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可以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不退保的情况下:1属于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的

  死亡保险,即子女补偿给原配偶,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属于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的

  生存保险,即子女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子女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生存保险和养老保险有点类似。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情况不能撤销赠与。

  但是,为什么保险让离婚保住了财产呢?

  所有资产,只有人寿保险具有不可分割的特点。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购买的保险,只要受益人和投保人均排除了配偶一方,这份财产就属于个人。

  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经缴纳的保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购买和人身相关的寿险,这时候合同中的财产利益明确由受益人享有。即如果一方给自己买保险,受益人是自己或者父母,这时候财产不分割;如果一方为父母购买保险,受益人为自己,财产一样不被分割。但如果投保人和受益人角色为夫妻双方,即一方买保险受益人为另一方,这个时候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3、如果是储蓄性质或者分红性质的保险,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离婚时夫妻之间不存在补偿问题,只需要将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变更为抚养方,如果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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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李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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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忠律师,男,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大学副教授,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0820156924执业至今代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曾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劳动及工伤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司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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