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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吴良寶、羅運兵:雲夢鄭家湖出土六年右工銅鼎爲宋器考

吴良寶 羅運兵 武大简帛 2023-12-12

雲夢鄭家湖出土六年右工銅鼎爲宋器考


吴良寶 

(吉林大學考古學院古籍所)

羅運兵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摘  要:雲夢鄭家湖戰國墓出土的六年右工銅鼎,從三級監造制度、用字習慣以及“年、乍”等文字寫法來看,這最有可能是一件宋國鑄造的銅器,年代是宋王偃六年(前323年);以往被推定爲魏國或韓國兵器的十七年、十九年相邦戈也應該是宋王偃時之物。


關鍵詞:鄭家湖  銘文銅鼎  宋國銅器

2021年發掘的湖北雲夢鄭家湖M277出土一件有銘銅鼎,通體無紋飾,短蹄足,共刻有五處文字(圖一·1—4):


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正□八斤四八朱。曰:十九。(腹部口沿刻)


吂,亡需=(鼎蓋、鼎耳刻)


四年,□邑(鼎蓋刻)


容九升(腹部口沿刻)


内容涉及鑄器、置用等,下面分别加以説明。

圖一(選自“文博中國”2022年2月28日)


腹部口沿的那處長銘文,前半部分的“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屬於“物勒工名”的性質,“冶”字的寫法常見於三晉(韓魏兩國)、齊系文字;後半部分“八斤四八朱”是指鼎的重量,“曰:十九”可能是器物的編號。“斤、朱”衡制的使用除了秦國之外,戰國晚期的三晉地區也開始使用。

鼎蓋刻的“四年,□邑”、鼎腹口沿刻寫的“容九升”,從文字風格、内容來看,最有可能是六國文字。鼎銘“容”的用法也見於東/西周國的公朱左官鼎(《銘像》4·2256)、趙器五年春平相邦葛得鼎(《銘像》5·2387)等。鼎銘“八斤四八朱”,如以一斤253克計算,共計2056克,這與實測得到的鼎重2113克基本相符。鼎腹口沿刻寫“容九升”,實測得到的容積数据爲1878毫升(用清水測量),大於韓國陶量一升(益)168—169毫升;韓器“隋㐭四斗”銅壺一斗1685毫升的數值,而與韓器少府盉、春成侯盉實測所得一益191—193毫升;以及趙器春平相邦葛得鼎一益約192.5毫升的數值相當。這可能是記容銅器不如量器那麼精密的緣故。

鼎耳、鼎蓋上的兩處“吂亡需=”是由不同書手刻寫的,“亡需”刻寫位置與“吂”字稍有間隔,且右下角都有“=”符號。“吂”也見於二十四年吂令戈(《銘像》32·17229)、“吂右庫”鐏等多件魏國兵器銘文,戈銘“吂”即地名“許”,在今河南許昌市東。鼎銘“吂亡需=”是否可以連讀,“吂”、“亡需”是地名還是人名,目前尚無善解,待考。

鄭家湖銅鼎的多處銘文中,“六年”那一部分的“物勒工名”文字肯定是最早刻寫的,“吂亡需=”“四年,□邑”“容九升”等記容積、置用信息的尚在其次(具體的刻寫順序待定),“八斤四八朱”那一部分文字的刻寫時間大概最晚。

鄭家湖有銘銅鼎的國别與年代,可以從監造制度、文字的特徵性寫法等角度加以推考。

“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這一“物勒工名”的内容,可與十七年、十九年相邦戈銘文相對照:


十七年,相邦攻室復、右冶克造(内刻)          

銘像》17265戈


十九年,相邦攻室波、左乍攻暲、冶觸造(内刻)  

《銘像》17265戈“備注”


十九年,相邦攻室□、左乍攻暲、冶觸造(内刻)  

《銘像續》1250戈


鼎銘的“乍工”就是戈銘“左乍攻”的“乍攻”,因此“右工”之“工”最有可能是戈銘“攻室”的簡稱。可見,鄭家湖出土的這件銅鼎實行的是“工(攻室)、乍工(攻)、冶”的三級監造制。

鼎銘“工(攻室)”之前没有鑄造城邑之名,這與魏國銅器的監造制度有着明顯差異:魏惠王、魏襄王時銅器實行的是縣邑實行“令/工帀、眂事、冶”三級監造制;魏昭王及之後實行的是“令、工帀/上官冢子、冶”、“令、工帀、大夫、冶”的等級制。韓國銅器暫未見三級監造制,也没有“工、乍工”這樣的職官名;從用字習慣來看,魏、韓等國的“工”字也不作“攻”。

鼎銘“右”字的刻寫風格還與齊系石磬刻銘相同,不僅如此,“冶”字的寫法也常見於戰國中晚期三晉、齊系文字。尤可注意的是,鼎銘“乍”字(圖二·1)與郳公镈(《銘像》29·15818。圖二·2)、距末(《銘像》34·18591。圖二·3)、清華簡《保訓》第7号簡与《叄不韋》第4號簡中的“乍”(圖二·4、5)的寫法也完全相同。距末是戰國中期的宋國之器,《保訓》是具有齊魯地區書法特徵的寫本,《叄不韋》與《保訓》是同一書手抄寫的,整理者已指出篇中的個别文字帶有齊系文字特點。

(圖二)

鼎銘“年”字的寫法(圖三·1)不僅與上引相邦戈(圖三·2)極近,與蘇北地區漢代遺址(T1912②︰3)出土的戰國時期刻劃陶文“三十四年”(圖三·3)也有相近之處。發掘簡報説陶文“可能是戰國晚期紀年”,或疑爲戰國晚期楚頃襄王時的楚陶文。從文字寫法、出土地點、紀年數字等因素綜合考慮,陶文“三十四年”也可能是齊威王或者齊王建的紀年(前323年或者前231年)。這種側筆内收、豎筆右曳的特點也見於宋左帀不睪鼎、宋右帀延敦(《銘像》4·1923、13·6074)以及上博簡《緇衣》第9、20號簡的“帀”字。

(圖三)

此外,鄭家湖六年右工鼎、相邦戈銘文“左、右”之後都省略了“庫”之類的機構名,這與齊系兵器銘文“地名+左/右庫”常省略爲“地名+左/右”正相符合。這也是鼎、戈與齊系文字關係密切的佐證。

從“乍、冶、年”等字的特徵性寫法來看,鄭家湖M277出土的這件銅鼎銘文具有齊系文字、三晉文字的某些特徵;鼎銘體現的三級監造制度雖然主要流行於三晉地區,但“工(攻室)、乍工(攻)、冶”的具體内容又和三晉各國通行的“令、工帀/視事/冢子、冶”又有明顯的區别。種種迹象表明,該鼎有可能是宋國之物。本文所説如果屬實,從三晉銅器、兵器資料來看,這種三級制度的實施一般來説不早於戰國中期魏惠王前元三十年(公元前340年),則鼎銘“六年”應是宋君偃稱王(《史記·宋微子世家》“君偃十一年,自立爲王”)之後的第六年(前323年。當魏惠王後元十二年),該鼎由宋國鑄造,後輾轉落入秦人之手。

除了春戰之際的宋公欒戈、幾件距末,目前能確認的戰國時期宋國文字資料比較少。《銘像三》1051—1052號少司馬癸壺,從紋飾、職官以及文字風格來看,可能是戰國早期晚段宋國之物(説詳另文)。之前被視爲魏國或韓國的銅器,比如前面引到的十七年、十九年相邦戈,戈銘“年、乍、冶”字寫法與齊系文字相同或相近,而“攻室、乍攻”等監造機構、職官又與韓、魏兩國明顯不同,它們很可能是宋國兵器。如此則相邦是宋王偃時代的宋國相邦,既不是魏武侯時的公孫痤,也不是戰國晚期的芒卯(傳世文獻裏暫没有芒卯爲魏國相邦的明確記載)。


附記:本文在撰寫和修改過程中,李天虹、劉洪濤、周波、徐在國先生先後提供了諸多幫助和建議,謹此一并致謝。


本文原載《簡帛》第26輯,引述請據原文。

編輯|張雅昕

審核|魯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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