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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偷传盗摄动画时,咱们没像薛之谦那般节奏满天飞?

诗酒 情报姬 2024-03-17


文丨诗酒 审核丨菜包

排版丨鹿九


大伙儿开工快乐,元宵又要来啦。


不得不说,今年春节假期的吃的瓜有点多,撑得我一时半会还没缓过来。


先是在春晚上尼格买提的魔术穿帮、以及白敬亭的“春山学”,贡献了今年春节的第一个乐子。



紧随其后上热搜的,便是薛之谦的三张照片。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天,歌手薛之谦发了个微博,分享了自己看《飞驰人生2》后的观后感。只是文中出现了三张他拍摄电影院银幕的照片。


(考虑到可能还有人没看过

电影,就不把原图放大了)


众所周知,在电影院不允许盗摄,这大概是常识。而且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身处娱乐圈这个和电影业界紧密相连的公众人物,薛之谦公开发布屏摄图片,似乎有点打这个行业的脸的味道。于是网友也在他这条微博底下留言,提醒他这么做不妥。


本来这条微博发出来粉丝还可以洗一下说“不知者无罪”,因为以前也有明星无意发过屏摄照片。


(乃万曾为自己无意发屏摄照片道歉)


只不过薛之谦有点刚啊,不仅没删博没道歉,第二天还自己写了首打油诗发到了微博上。


(甚至还用的AI图)


此条微博一出立马引爆了整个中国互联网,近乎一星期都连续登顶热搜。


首先就是一众网友的指责,以及许多业内人士站出来反对屏摄。比如《年会不能停》的导演董润年发布微博,表示“反对屏摄”。



不过更离谱的是,这边还在指责,央视新闻发了条微博说,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盗摄”这一说法。薛之谦估计也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直接转发了,还配了一段文字说明。



这下支持和不支持的两方吵得更凶了,不过看局势薛之谦的粉丝还占了上风。


说来离谱,在这件事发生前几天,我还在KTV里扯着破锣嗓子唱着薛之谦的《意外》,结果没过几天他真就给了所有人一个surprise。


不管怎么说,薛之谦作为公众人物,这样的处理问题方式多少是有点不合理。而且换个角度来看,屏摄或许不违法,但也并不值得提倡。




如果从法律角度看的话,中国内地与屏摄相关的法律条文都挺暧昧的。


首先是《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其次是《著作权法》第53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


好,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认定屏摄违法了呢?别急,《著作权法》第24条是这么说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算违法。



而且《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只明确说了“录音录像”是违法的,拍个照不违法。所以呢,屏摄理论来说处于法律上的一个灰色地带,如果你录视频了,你甚至说自己是为了交流学习也有可能不受处罚。也正因如此,网友们的分歧进一步拉大,各有各的理。


其实如果要细说的话,国人对待“盗摄”的态度,多少还是有些暧昧的。


好吧,我知道这么说可能会有人不理解,所以我们还是找两个比较易懂的事件来说明吧。


第一个例子,不知道大伙儿还记不记得,19年《复仇者联盟4》刚上映那会儿,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剧透。



这部电影有多受观众期待不必多说,当时的首映场票价还炒到了成百上千块。而且呢,在正式上映前,官方就已经提醒了“不要剧透”。


和上次《复联3》上映前一样,导演罗素兄弟早早就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苦口婆心地呼(jing)吁(gao)大家:记住,灭霸依然要你们保持沉默。


上映前几天,他们还特地发布了一组“不剧透”海报,主创纷纷做出“嘘”的姿势,告诉观众不剧透是最后的温柔。



更别说演员了,基本都装作什么都不懂(荷兰弟这种漏嘴巴除外)。


只不过罗素兄弟还是低估了人的素养,网上还是流出了不少照片和视频片段。甚至刚上映没多久,就已经能看到枪版资源了。


这就是大多数人反对屏摄的原因:会剧透。


其实在每个档期、每部大片上映的时候,“屏摄”、“盗摄”这个话题都会掀起一波新的讨论。只是这次由于薛之谦亲自下场的关系,讨论度更高。


也导致了今年春节档盗摄问题严重,有的甚至在公开直播。



一个比较无奈的事实是,在社交媒体碎片化传播的时代,观众看了电影想分享下自己的感受是人之常情。毕竟B站、微博、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社交媒体发明出来的意义,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分享和交友的心理。这也是大多数支持屏摄的人的想法。


所以目前来看,剧透其实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除非你当天一整天断网不看任何消息。


更何况现在的互联网上,有不少“一分钟看完XXX”的电影解说短视频。于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在去电影院之前保持新鲜感,多少人只能自动开启自动防御装置,看到别人发的一张黑乎乎、疑似电影画面的图片就眯着眼睛赶紧刷过去。


所以这时候我是非常理解为什么要反对屏摄,换做是我有个人在你耳边天天跟你念叨你不想听的,是个人都烦。



那我为什么还要说国人对待“盗摄”的态度很暧昧呢?这就不得不提接下来要说的第二个例子。


可能大伙儿还记得,去年柯南剧场版《黑铁的鱼影》还没在日本公映的时候,曾流传出过“柯哀亲了”这么一条劲爆信息。



这可以说是非常的突然,对于所有喜欢柯南的粉丝来说真的很想这时候提刀立马去砍了青山。


于是等到了上映,有视频片段传回国内,才发现好像和预期的不太一样。



这些传回国内的视频片段,其实也是“盗摄”。这可是在对“盗摄”有着明确法律规定的日本,被抓到情节严重的话是要入刑的。


但这时候国内的讨论点基本不在“盗摄”身上,而是在剧情本身。


同理,前几年的EVA终,以及最近的高达SEED剧场版,照样是所有QQ群和论坛都在传播盗摄资源。但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指责所谓“盗摄”是不对的。


要细细分析,这其中理由就实在太复杂了。决定性因素还是在于观影途径便捷与否——如果我们都“看不到”的电影,那大家都愿意对盗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是谁都能去电影院看的电影,我们的大脑就会突然像被道德机器插上管子了一样,在没有意识到来由和逻辑的情况下,自发地、形式上地、抵制“盗摄”这种透明规诫的化身。


搬运国外最新电影的盗摄,其实本质上有点类似于汉化组中负责扫图的图源。而我们总是乐于称呼汉化组为英雄的。


所以这就是我所说的“暧昧”的地方。那会儿还没确定《黑铁的鱼影》国内是否能引进,但话题讨论度已经非常高的情况下,人们便想从其他手段看到想看的电影,这种手段就包括枪版的屏摄资源。


这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如果用游戏来说明的话,几十年前我们还没有正规渠道玩到和购买我们想玩的游戏,只能玩盗版。虽然知道不对,但又无可奈何。


不过时代发展,人们的道德素质相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而且也有了更正规的渠道来购买游戏,问题就有所改善。但这并不意味着盗版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至少去年《塞尔达传说:王国之泪》的偷跑事件,严重性更上了一层楼。



法律只是道德标准的底线。在我国,屏摄大多数情况下都被视为是一种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薛之谦作为公众人物对于屏摄的态度,会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粉丝的认知,其行为带给行业的影响,显然比“争论是否合法”更加严重。



如果要问我对盗摄的看法的话,可以引用一句Minecraft的制作人Notch的一句话:“如果你玩的是盗版游戏也没关系,毕竟盗版是最好的宣传。但玩的时候,请不要忘记带上你的羞耻心。”



对于屏摄和看枪版资源的观众我基本也是这个态度:您拍可以,记得把手机调暗,关掉闪光灯,别剧透影响其他人就行。看盗版资源的,您偷偷看,别跳脸,别声张,咱眼不见心不烦。


但估计也会有人来问我,你就没有在电影院打开过手机录屏或者拍照吗?额,硬要说的话确实有,在去年12月31日晚上。那天看了一场《泰勒·斯威夫特:时代巡回演唱会》的电影,和一众霉粉打开手电筒摇摆唱歌。



但这影片有其特殊性,所以对于屏摄的规定略有放宽,自拍与合影还是允许的。


因为,对于电影艺术而言,身处电影院本身也是电影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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